山西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评选活动开始啦!

山西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评选活动工作程序

——01

集聚区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申报主体,组织申报对象填写《山西省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申报表》,准备图片、视频资料等。

———02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对申报对象进行初审并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后,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景区票务系统

——03

省文化和旅游厅根据各地推荐名单,组织进行合规性审查、专家审查评议、个别实地考察,形成评审意见,确定并公布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名单。

山西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评选活动组织实施

01

省文化和旅游厅统筹对应级别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工作的组织开展和动态管理,加强对集聚区的政策支持和宣传推广,指导和支持集聚区特色化、差异化、品牌化发展。

02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统筹推动本地区集聚区的建设工作。要对照创建要求,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做好本地区集聚区的初审、推荐工作,要突出文化和旅游特色,不得推荐文化内涵不足的美食街、购物街、传统商业综合体等。要结合实际,立足现有政策资金,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对集聚区予以指导和支持。

03

申报主体是集聚区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集聚区建设的统筹规划,推动集聚区提质升级增效,不断提升集聚区的带动引领作用,促进夜间文化和旅游经济发展;统筹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工作,指导集聚区落实落细各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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