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近日,贵州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下面我们来看看主要任务有哪些?

  一、完善调查记录体系。

  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组织开展传统村落、 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调查。

  完善专家参与调查记录机制。

  加快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 记录工作。

  建成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综合数据库。

  二、完善代表性项目制度。

  完善以市、县级名录为基础,省级名录为主体,国家 级名录为重点的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

  健全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制度,加强 绩效评估和动态管理。

  加强与代表性项目相关的文化空间保护。

  配合做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 申报、履约工作。

  三、完善代表性传承人制度。

  健全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和管理制度,以传承为中心审 慎开展推荐认定工作。

  探索认定代表性传承团体(群体)

  加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培基地建设,进一 步提升传承人技能艺能,对符合条件者颁发专项能力证书。 支持高校毕业生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 符合条件的可以认定为代表性传承人。

  四、完善区域性整体保护制度。

  加强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

  公布一批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建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村镇、社区、街区。

  在有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村)重点创建一 批“非遗在社区”示范点。


以上部分资料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标签:
首页banner图

随便看看

电话咨询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400-850-1230

免费试用
客服微信

扫一扫添加微信
微信号:1787333333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