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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级智慧旅游体系建设监理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级智慧旅游体系建设监理服务项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对省级智慧旅游体系建设项目提供监理服务。具体包括: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总体技术方案、组织实施方案、项目计划、工程质量保证计划、质量控制体系、源代码管理方案、测试计划、工程进度计划等。对承建单位采购的硬件设备的质量进行检验、测试和验收;对设备安装、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进行验收;对系统集成进行总体验收等。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270000 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本次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2 年 4 月 20 日 8:30 时起至 2022 年 4 月 26 日 24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 45-11 号)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0 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 年 4 月 26 日 2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磋商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 45-11 号)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2 年 4 月 20 日至 2022 年 4 月 26 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电子票务系统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 45-11 号

  项目联系人:鲁志勇 联系电话:024-24854124 24842505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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