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立法论证会在省司法厅召开

  为高质量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任务,助推全省公共图书馆事业长足发展,近日,《甘肃省公共图书馆条例(制定)》(以下简称《条例》)立法项目论证会在省司法厅召开。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殷悦贤、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陆燕宁出席论证会。

  会议邀请省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和省内法学专家参加立法论证,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省司法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省文旅厅二级巡视员陈海涛,以及省文旅厅政策法规处、公共服务处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文旅厅就《条例》的起草背景、立法必要性及起草过程作了介绍说明。与会专家学者和行业实务工作者结合上位法和省情实际,从合法性、可行性、立法技术规范等方面逐条进行了论证研讨,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建议。

  会议要求,一要坚持立足省情实际,吃透上位法精神,突出地方特色,降低立法重复率,提高立法针对性。二要认真研究、吸收专家学者意见建议,进一步细化内容、规范表述,保持立法文本体例和内容科学严谨;三要充分认识立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守好“合法性”和“时间节点”两个底线,省司法厅和省文旅厅主办人员要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法规草案按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召开此次论证会,是推进民主立法、增强科学立法的重要方式和渠道。下一步,省文旅厅将会同省司法厅切实提升公共图书馆立法质量,为促进甘肃省公共图书馆事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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