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了《“美丽新青海”原创歌曲征集活动启示》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推进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反映青海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新青海的火热生活和生动实践,展现青海大美山川、多彩风情和独特多元的民族文化,汇聚起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建设的强大力量,2023年2月1日, 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了《“美丽新青海”原创歌曲征集活动启示》。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征集时间
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
2、作品要求
(一)征集作品应为2021年1月1日以后创作的歌曲。
(二)作品突出青海民族地域文化特色和青海音乐元素。内容应以反映青海各族人民奋发向上,团结和睦,建设美丽家园为主题,讴歌自然,赞颂生命,畅想时代,抒发对大美青海的热爱和赞美之情。
(三)作品题材、内容、语言及创作风格不限,主题突出、旋律优美,具有较高的艺术表现力。
3、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面向全国,须为已完成词曲创作的音乐作品,应征者必须是词曲著作权的拥有者,词曲作者为不同作者的,可共同申报。
4、报送要求
(一)申报表一式2份(见附件),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投稿作品需报送词曲作者和演唱者姓名的歌谱10份,简谱或五线谱均可,要求谱面清晰,标明速度、时间长度,同时提供电子版曲谱。
(三)申报单位或个人请提供音频资料一份,以CD或U盘形式提供。
(四)申报单位或个人(指词曲作者)的作品应遵照著作权有关规定。
(五)词、曲作者有效证件复印件1份。
5、评选奖励
主办单位届时将组成专家评委会对申报作品进行严格评选,并在青海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公布入选作品名单。主办单位将根据评委会最终评审结果设置奖项,给予适当奖励,获奖作品将推荐参加2023年青海文化旅游节开幕式演出,后续将适时举办部分获奖作品演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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