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展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办非遗发〔2022〕85号)要求,2022年6月24日,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关于开展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第六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将严格按认定标准开展推荐认定,关注代表性传承人技能艺能、传承实践等相关情况,重视部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以下简称“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中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空缺、队伍老化等问题,着力加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梯队建设。
河南省开展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程序:
(一)公民向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所在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如实提交申报材料。项目所在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审核并逐级上报。
(二)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对具备条件的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进行遴选、公示,提出拟推荐名单和推荐意见,并于2022年8月5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推荐申报材料(纸质版原件2份、复印件7份和电子版1份)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逾期不予受理。景区票务系统
(三)省文化和旅游厅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视情况增加答辩等环节),通过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四)省文化和旅游厅按要求进行网上填报,并向文化和旅游部提交正式文件。
省直单位参照以上程序和要求组织本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项目所在地为县(市)的可参照以上程序和要求组织本县(市)的推荐工作,直接申报。
河南省开展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名额:
推荐申报相关工作要突出目标导向,稳慎认定、优中选优、循序渐进。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每个项目可推荐申报1人。确需增报的,应专文申请。
本次推荐申报工作重点关注目前没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平均年龄超过80周岁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其他情况从严掌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或者被推荐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一)技艺精湛,熟练掌握其传承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传承实践累计25年以上;
(二)在该项目相关领域具有代表性,并在项目申报地区具有较大影响,获得广泛认可;
(三)在该项目的传承中具有重要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志愿面向社会传承,身体健康;
(四)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
(五)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认定为该项目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以下简称“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从事非遗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不得推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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