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广西有戏”品牌战略行动计划(2022-2024)

  4月11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正式印发《“广西有戏”品牌战略行动计划(2022-2024)》,强化“广西有戏”品牌,擦亮广西舞台艺术名片。通过规划引导和扶持激励,不断提高舞台艺术创作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推动形成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木偶以及旅游演艺等主要艺术门类各展所长、竞相绽放、勇攀高峰、高质量发展的集成效应,进一步提升广西舞台艺术品牌的辨识度和影响力。

  《行动计划》提出了七项工作措施。一是实施舞台艺术精品源头扶持工程,提高一度创作组织化水平,对舞台艺术作品进行源头性引导;二是实施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提高剧目生产精品化水平,对舞台艺术精品创作进行全环节扶持;三是实施舞台艺术精品推广展演工程,提高文艺演出品牌化水平,对舞台艺术精品演出进行全链条引导;四是实施旅游演艺提质工程,提高旅游演艺品质化水平,开创文旅融合新局面;五是实施文艺评论提升工程,把握文艺评论导向,提高文艺评论专业化水平;六是实施“十百千”育才工程,提高艺术人才培养科学化水平,推动广西艺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七是实施国有文艺院团评估定级工程,提高院团建设机制化水平,推动广西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

  广西有戏”品牌战略行动计划(2022-2024)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求。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建立由艺术处牵头落实、机关相关处室协同推进、厅直属单位和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配合实施的工作机制。

  ★积极争取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联等广西文艺创作工作联系会议机制成员单位的支持,努力营造互促共建、联动共享的发展机制和氛围。

  ★区直艺术单位、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做好项目储备、报送、实施工作,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为推动艺术创作提供必要保障。

  (二)加强机制建设,实现闭环扶持。

  ★逐步完善对重点艺术创作项“选题立项―剧本创作―剧目排练―修改提升—巡回或驻场演出―宣传推广―文艺评论”的闭环扶持机制。

  ★进一步强化各级艺术委员会论证把关机制,区直艺术单位和各市申报纳入“广西有戏”各项扶持工程的艺术项目,在创作前须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委员会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加强资金扶持,提高项目效能。

  ★优化全区舞台艺术相关资金扶持模式,深化项目资金投入机制改革,推动项目签约制,探索以奖代补模式,强化对项目执行情况、效益成果的评估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支持艺术创作、公益性演出和各类艺术活动。

  (四)加强宣传推广,强化品牌效应。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充分运用自治区级文化旅游媒体宣传矩阵,加大对“广西有戏”品牌项目的宣传力度。

  ★各类文旅推介活动优先选调“广西有戏”品牌系列项目参与,提高艺术项目的宣传推介比重。

  ★纳入“广西有戏”各项扶持工程的艺术项目,应在对外推广中明确标注“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广西有戏’品牌扶持项”字样和“广西有戏”图形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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