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发布《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工作方案》

毕节市发布《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工作方案》,全面落实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

2022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2022年至2024年对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六税两费”按50%税额减征,已依法享受“六税两费”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

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仓储和邮政业等纳税人自用的房产、土地,在2022年度免征3个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景区票务系统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服务业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减收。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服务业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减收。

符合留抵退税政策条件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可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在2025年12月31日前,对符合规定的重点群体人员和企业,在3年(36个月)内按规定扣减相关税费。

2022年度内中小微企业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按折旧年限进行税前扣除。

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免征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自2021年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按合计月销售额按照相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落实文化旅游、“一老一小”康养计划等企业培训补贴。

新增上规入库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按每户10万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

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减免3个月租金。

鼓励在毕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争取2021年两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释放的资金。

督促我市银行机构充分运用贵州省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鼓励我市地方法人银行争取人民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1%的激励资金和用好再贷款滚动额度。

引导我市银行机构确保2022年新发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2021年基础上继

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

对按规定申请信用修复的中小微服务业企业,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市级层面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推动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动态清零。

对相关行业重点人员开展定期核酸抽样检测,所需费用按100%比例补贴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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