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法治政府建设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精简事项、精减材料、缩短时限。

◆指导自贸区实施告知承诺事项。

◆及时公开行政许可结果,并将许可结果抄送有关部门,加强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衔接。

●2.强化市场监管职能。

◆深化监管方式转型,将“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检查和部门联合抽查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加强信用监管,印发《天津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推进《天津市 旅游条例》修 订
推动完成《天 津市红色资源 保护与传承条 例》立法
严格行政规范 性文件管理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坚持依法决策。

●2.坚持公开决策。

●在《天津市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条例》等地方法规草案起草、A级旅游景区评定、市级旅游休闲街区评定、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非遗曲艺书场命名、天津市乡村旅游区(点)和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评审、“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天津市推荐项目等重大决策过程中,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3.加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力度。

●4.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创新监管 深化法治 指导

●1.创新实施“ 分区域综合执法

”一区一策”的监管模式;

●2.推行包容审慎监管;

●1.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2.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是制度

●3.落实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3.加强”以案释法”

●1.开展“为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文化市场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2.开展“ 正道2021” 集中行动;

●3.开展“新风2021” 集中行动。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用权”的权力运行和制衡机制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加强党内监督。

➢全局系统巡察实现全覆盖。

➢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干部的问责力度。

>大力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有关部署落实。

➢高度重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六)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地见效

1.大力推进普法工作。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学习活动。

➢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开展观看网络庭审活动。

➢组织局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学法用法考试工作。

➢组织申报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2.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

➢将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列入我局普法责任制和依法治市绩效考评工作任务,领导班子就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进行集体学习。

➢坚持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围绕“十四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等主题,举办法治专题讲座,提升领导班子依法履职能力。

3.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培训。

➢完成对拟提任处级领导干部同志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和新增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专业考试。

落实制度 提升执法 质量
专项整治 保障市场 健康发展

2、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牢法治建设正确方向。

2.加强局党组对法治建设的领导,确保中央和天津法治建设各项部署落实落地。

3.抓实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推动法治建设深入开展。

4.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组织推动法治建设重点问题整改落实。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1.法治建设开展不平衡。

●2.文化和旅游地方法规体系有待健全。

●3.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有待提高。

四、2022年推进法治建设的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2.加快重点项目立法步伐。

3.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

4.继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5.优化营商环境。

6.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7.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8.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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